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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能帮忙我翻译一下英语书名的汉译英啊!!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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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直译加解释
由于不同的文学风格和英汉语的特点,某些书名如果按照字面直译,则显得过于抽象含蓄或与故事内容不甚相干,读来索然无味,毫无文采,完全起不到导读的作用,对于此类的书名,在翻译时应该在直译的基础上,根据全书的内容,适当的加上能反映主人公形象或全书内容的简约词语,对人物形象或全书内容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,增强书名的导读效果。例如:
  Oscar(by Commander Nils Leid), 该书讲的是南极赫岛上的一条爱斯基摩狗----奥斯卡的非凡经历。它尊贵、机智、勇敢、忠诚,它的主人回忆起他们一起在南极冰天雪地的日子依旧满怀深情。若把原文的书名 Oscar直译为《奥斯卡》就显得过于空秃,甚至有部分读者还可能误以为是获得奥斯卡的电影文学 剧本,但如在其前后分别加上“猎犬”和“传奇”,译成《猎犬奥斯卡传奇》,就能很好到概括全书的内容,为读者起到导读的作用。
Comeback(by Dick Franceis)讲述的是久居国外的外交官彼得-达尔文重返故里,却身不由己卷入一宗疑案;在解开疑案的过程中,他发现了一宗尘封已久的丑闻。若把Comeback直译为《归乡》或《回乡》,则书名的信息含量太少,读者很难从书名中获得关键的信息,激发起好奇的心理和阅读的兴趣,因此在书名中增加了“噩梦”两字,书名译为《故里噩梦》,则无疑增强了书名的吸引力和“文学味”,如译为《故里寻梦》也许更切合全书内容。

直译意译相溶
英美文学名著中有不少书名文字简洁凝练,但寓意含蓄,难于把握;也有些书名源于典故,涵义丰富,但出处冷僻,难以查对,不易理解原书名的隐含之义。翻译时必须根据全书内容或查对典故,精心琢磨,反复推敲,准确理解作者的意图,在直译的基础上对原书名的个别关键词语,通过加词增译或换词改译的方法,使译名语意明朗清晰,以便于读者对作品内容的了解。
A Farewell to Arms是美国作家海明威的名著,国内先后有三个译名:《战地春梦》、《永别了,武器》和《永别了,战争》。《战地春梦》是“鸳鸯蝴蝶派”的译法,可以说是乱译。后两个译名从字面上看似乎都对,因为arms 既可以理解为“武器”也可以理解为“战争”,罗马诗人弗吉尔的史诗名著《依尼特》中的第一行诗句歌颂的就是 arms and a man即“战争和英雄”。海明威在这部书中阐明了他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看法,因此译名《永别了,武器》不够准确,而《永别了,战争》则忠实贴切。
For Whom The Bell Tolls是海明威的另一部名著,国内也有三个译名:《战地钟声》、《丧钟为谁而鸣》、《钟为谁鸣》。这个书名是有来历的,For Whom The Bell Tolls 五个词引自英国十七世纪玄学诗人约翰•邓恩的《沉思录》第十八章(Meditation X VIII).原句为:
Any man’s death diminishes me because I am involved in mankind, and therefore never sent to know for whom the bell tolls; it tolls thee.
原句中“…..never send to know for whom the bell tolls”和“it tolls thee”反映了邓恩对死的看法。事实上海明威引用邓恩的这句话暗示了该书的主题,因此,《战地钟声》可以说是误译,《钟为谁鸣》涵义不明,揭示主题不够显豁;而《丧钟为谁而鸣》则忠实的揭示了全书的内容。
  The Sun Also Rises 是海明威的力作之一,国内有两个译名:《太阳也升起》《太阳照样升起》,两个译名从字面上判断意思相近,主要不同在对also的理解和表达上,前者译为“也”,后者译为“照样”,似乎也没有实质性的差异。但是他的书名又同样引用了一个典故,语出〈圣经传道书〉原句如下:
One generation passeth away, and another generation cometh; but the earth abideth forever… The sun also ariseth, and the sun goes down, and hasteth to the place where he arose…(一代人逝去,又一代人降临,可地球运转不息,太阳照样升起,照样落下,又慌忙赶回他那升起的家….)
由此不难得出结论〈太阳照样升起?教贴近主题。
意译
Gone with the Wind是世界著名的历史小说,五十多年来畅销流行于世界各国,在我过现已定译为〈飘〉,这个译名简单含蓄,具有触发想象,激发读者阅读兴趣的优点,但根据小说内容和原书名含义似乎太玄了一点,现在有人译为〈随风逝去〉。从翻译角度看,这个译名与原名同为四个音节,且〈随风逝〉分别与with wind 与gone 相对应。如考虑到〈飘〉在广大读者中的广泛影响,似乎可译为〈随风飘逝〉则更为妥帖。
安德森的名著Winesburg, Ohil,如果直译为〈俄亥俄州的怀因斯堡〉,两个地名连在一起,中国读者读起来索然无味,毫无意义,这样的书名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根本起不到导读的作用,故有译者重新定名,译为〈小城畸人〉,小城两个简约反映了原名中Winesburg, Ohil,的地名含义,畸人介绍了小说主人公的形象特征,这样的译文文字简练,形象生动,易读易记,可称佳译。



哪怕只是其中的一段也可以啊!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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